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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五届攀枝花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公告

发表时间:2024-04-22 | 来源:

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,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、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全社会兴起学习道德模范、崇尚道德模范、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,努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,为推动高质量发展、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,现将开展第五届攀枝花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  一、组织领导
  (一)第五届攀枝花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在市文明委领导下,由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、攀枝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、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共同主办。
  (二)成立“第五届攀枝花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”(以下简称组委会),负责评选表扬活动的组织、指导、管理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,具体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。
  (三)成立“第五届攀枝花市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”(以下简称评委会),邀请主办单位代表、道德模范、身边好人、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、专家学者、新闻界代表等组成,负责评选活动的评选、审核工作。
  (四)各县(区)、市级相关单位、各大企业具体负责本辖区、本单位道德模范的推荐、征求意见、审核把关、学习宣传等工作。
  二、评选类别、评选范围
  (一)评选类别
  第五届攀枝花市道德模范设立“助人为乐模范”“见义勇为模范”“诚实守信模范”“敬业奉献模范”“孝老爱亲模范”五个类别,共表扬10名,每个类别各2名。同时,设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。
  (二)评选范围
  1.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,在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,主要先进事迹发生在攀枝花、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。
  2.近年来涌现出的时代楷模、中国好人、四川好人、攀枝花好人、“最美人物”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。
  3.已获得全国道德模范、四川省道德模范、攀枝花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公民不再参与评选。
  三、评选标准
  第五届攀枝花市道德模范评选的基本标准是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积极参加攀枝花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,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在日常工作、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、事迹突出、群众公认,做出突出贡献,取得显著成绩,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。各类道德模范标准分别是: 
  (一)助人为乐道德模范: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、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;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,努力帮助排忧解难;积极参加捐资助学、扶残助残、公共服务、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,赢得群众较高赞誉。 
  (二)见义勇为道德模范: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,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;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,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,为侦破重大案件作出贡献;在抢险救灾中,奋力排除险情,保护国家、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。拟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见义勇为个人(附相关证明材料)。 
  (三)诚实守信道德模范: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,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,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,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,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;在人际交往中,真诚待人,实心做事,即使遇到困难,仍坚持信守承诺,享有高度的信誉。 
  (四)敬业奉献道德模范: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立足岗位,刻苦钻研,业务过硬,勇于创新,有发明创造或贡献;干一行、爱一行,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、默默奉献,恪守职业规范,办事公道、服务优质,赢得群众广泛好评。 
  (五)孝老爱亲道德模范:孝敬父母,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有血缘亲缘的亲属,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;关爱子女,夫妻和睦,兄弟姐妹团结友爱,家庭生活温馨和谐,立足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文明家风;在家人亲属有伤病、残疾等困难情况下,做到不离不弃、守护相助、患难与共,事迹感人,群众颂扬。
  四、推荐办法
  (一)组织推荐。各县(区)、市级相关单位、各大企业要及时宣传公告评选活动和推荐办法,采取征求意见、网上推荐等多种方式,畅通参与渠道,吸引群众广泛推荐候选人,并负责审核把关等工作,把群众评价高、社会影响大的先进典型推选上来,突显道德模范的权威性、先进性、示范性。组织推荐的截止日期是3月31日。
  (二)群众推荐。广大干部群众和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可向本辖区、本单位推荐道德模范提名人选,也可直接向市组委会推荐道德模范提名人选(材料包含第五届攀枝花市道德模范推荐审批表、300字和3000字左右主要事迹、红底二寸免冠标准照及工作生活照三张)。组委会办公室接到群众推荐的提名人选材料后,将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的县(区)或单位,由各县(区)和单位审核筛选。群众推荐的截止日期是3月25日(信件以邮戳为准)。
  (三)请各县(区)、市级相关单位、各大企业于3月31日前将推荐工作情况报告、第五届攀枝花市____道德模范推荐审批表、第五届攀枝花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汇总表,原件一式一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,连同300字、3000字左右主要事迹(材料内容要翔实、重点突出)、标准照(红底2寸免冠照)及工作生活照三张(标注说明内容与事迹相关,像素为1024×800)电子版一并报送组委会办公室。
  各类道德模范推荐表可在攀枝花市文明网(http://scpzh.wenming.cn/、http://pzh.scwmw.cn/)下载。
  电子邮箱:wmbzhk123@163.com,地址: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43号九楼市文明办综合科901室,联系电话:3337395,邮编:617000。
  特此公告。

 

 

  第五届攀枝花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
  2019年3月15日

 

  

附件3 第五届攀枝花市道德模范推荐审批表.docx
附件4 第五届攀枝花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汇总表.docx
责任编辑:scpzh_liu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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